性別平等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之相關訊息

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其說明如下:
一、受理時間:
1.每年受理2次,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114年3月14日,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114年9
月15日,以送達教育部時間計算。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函送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程分兩種方式:
1.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
提案。
2.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三、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題為限。